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诉讼费与律师费,千万不要混为一谈

  诉讼费与律师费的区别

  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,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。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:

  (一)案件受理费;

  (二)申请费;

  (三)证人、鉴定人、翻译人员、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、住宿费、生活费和误工补贴。

诉讼费和律师费的区别

  律师费即律师代理费,是指律师为委托人代理法律事务应当收取的报酬。

 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,采取计件收费、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、风险代理收费等方式。

  律师收费的特点:

  一、律师应当以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义统一收案收费,不得私下收取律师费。

  二、律师费不同于办案经费,律师为处理受托事务支出的必要费用仍须委托人承担。比如交通费、住宿费、司法鉴定费等。

  三、律师费不同于诉讼费,律师费是基于委托关系产生的民事代理费用,诉讼费是基于向法院提起诉讼产生的强制性费。律师费是可协商的,诉讼费是不可协商的。

  各地区的律师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,长春律师收费标准详见本网站http://www.cclshi.com/tjyd/20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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